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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重点初中

1998-04-2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记者王劲松)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育整体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整体办学水平,北京市教委要求:1998年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取消重点初中,市、区县重点中学原则上停止招初中新生或只招免试就近分配的小学毕业生,加快重点中学初、高中分离;取消“市级三好生”保送升入初中制度,“三好生”只作为荣誉称号,不再与升学挂钩;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取消择校生;文艺、体育、科技特长生按有关规定升入传统校(试点校)。

北京市教委就此项改革提出一系列意见:

——小学毕业考试要坚持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的原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小学毕业统一考试。小学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可加试外语,学校加试外语需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方式要有利于本地区义务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生源的合理分配与社会稳定。可采取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或在一定范围内电脑派位等分配方法,具体方法由区县自定。

——取消重点初中后,市区重点中学原则停止招初中新生。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调研后,对少数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承担初中招生任务的重点中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委批准,且只按照与本地区其他中学同样的办法接受免试就近分配的学生。

——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文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包括区县批准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可接受小学毕业生中的文艺、体育、科技特长生,特长生总数控制在应届小学毕业生总数的2%左右。

——民办和民办公助学校的初中入学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下进行。但也不得举行入学考试。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提出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需回户口所在区县入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参加毕业考试,填写初中入学登记表。经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管理部门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内,由学生家长到户口所在地区县初中入学管理部门办理就近入学登记手续。

——对在小学毕业年级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各区县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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